工程师跳槽遭遇“同行竞业”协议,该怎么办?

OFweek电子工程网 中字

        工程师在工作中不断地成长,但成为能人后却要跳槽,到底工程师的技术是属于企业的资产,还是个人的资产?工程师跳槽遭遇“同行竞业”条款(Business Strife Limitation Clause of Labor Contract),该认真遵守吗?

前面三个讨论工程师职业的博文,本人抛了个砖,引来了众多的玉,在此对网友们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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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程师职业的话题,我想每个工程师都有很多的故事可讲。每个工程师走出校门为公司服务,一方面是自己的知识通过实践,帮助企业开发产品,最终通过产品服务消费者。我想,如果工程师在商场看到自己的产品卖得好,获得消费者啧啧称赞的时候,虽然可能没有经济上的额外收获,但精神上的成就感一定难以言表。

        另一方面,工程师在服务企业,开发产品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与提高的过程。通过所服务的企业这个平台,您得到了供应商的资料与培训,获得了企业其它同事或上级主管的点拨或指导。在新产品设计的过程,就是一次成长的过程。您的知识积累,同时也就是企业在行业中竞争能力的积累。

        随着开发成功的产品越来越多,部分工程师朋友还走上了技术管理、团队管理的职务。有些就可能被同行竞争对手所瞄上,被挖角至竞争对手所在企业。 当然“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市场经济人才流动是很平常的事。但通常在入职或离职时有可能要与原公司签“N年内不得去同行公司”或“不得带走公司技术机密”的类似协议。这个几个字的协议看起来简单,但实际问题是,工程师不去同行,技术的积累和经验价值都没有意义。去同行的公司,怎么才以保证不“泄密”呢?

我的问题:

1.您在跳槽时,有遇到要签类似协议吗?
2.您认为协议公平吗?
2.您有遵守相关的协议吗?可能完全做到吗?
3.如果违反了,老东家是不是会找您的麻烦?

        相信很多工程师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欢迎您一起加入话题,讲述您的经历,并发表您的观点,继续参与工程师职业的话题。我们会摘选引用精彩的观点,编辑在杂志“网站精粹”栏目,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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