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对于用LED作光源的灯具,上述最新标准适用,同时需符合:
1) IECEE有关LED灯具的CTL决议:
--IEC60825 《激光安全 》或IEC62471(GB/T21045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
-- 防触电补充规定。
2) 有关部件的标准:
-- GB24819-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要求 》
-- GB19510.14-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安全要求 》
-- GB19651.3-2009 《杂类灯座 第2-2部分 LED模块用连接器的安全要求 》
二、有关LED灯具的CTL决议
1. IEC60825 《激光安全 》与CTL第43次会议的 No.003106和No.006106决议 :
(1)classI的(相当于指示信号和常规的LED)可以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用于照明。
(2)灯具采用class2和class3A的LED时在正常使用时,人眼不能直接看到LED,并且作为防止LED直射人眼的部件(例如盖子、光学透镜等)是不能徒手移动的,在这些部件的显眼位置应有警告语。透过光学透镜或反射后的光强应不高于classI的水平。
(3)属于class3b和class4的LED决不能用于灯具中。
(4)对LED的光强级别无法判断时,应按IEC60825-1进行检测、判断。
二。有关LED灯具的CTL决议
2. LED灯具防触电要求的CTL第43次会议No.089106决议:
(1)如果供应LED的电压高于SELV,即使不可更换,也必须做到用通用工具不能打开光源腔。或者打开光源腔后,能触及的带电体起码具有基本绝缘。
(2)作为一个独立的LED模块,无论用接线端子还是连接器与灯具内部电路连接,作为可替换光源,在光源脱离条件下应看得见,并且GB7000.1标准中8.2.1要求仍适用。
三、 LED灯具CCC认证部件的补充
1.照明用LED控制器适用的安全标准
1) 在IEC61347-2-13标准发布以前,LED控制装置已采用IEC61347-2-11或采用IEC61347-2-2标准进行认证检测
2) IEC61347-2-13标准已颁布,检验标准应:
(1)仅具有恒压输出功能或具有恒流输出功能或两者功能兼有的控制装置,应采用IEC61347-2-13标准。
三、 LED灯具CCC认证部件的补充
(2)仅具有控制LED亮暗、闪动、颜色变化功能的控制装置,应采用IEC61347-2-11标准
(3)如果一个控制装置兼有上述二者功能的(不可分开的一个整体),应按照IEC61347-2-13标准进行试验。
(4)采用已获非照明标准CCC认证的开关电源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