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广东省绿色示范城市与LED路灯标杆体系
1. 背景:
LED照明是广东省政府大力扶持的三大重点新兴战略产业之一。省政府投入巨资并由省科技厅主管其规划和发展。LED路灯标杆项目已作为广东省绿色示范城市的财政补贴和结题依据。
2. 广东省LED照明标杆体系检测与标准的关系
(1) 标准是相对成熟产品的规范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或者说相对不变性, 是产品需符合的
最低门坎。
(2) 标杆是在已有标准的基础上,对一些现有标准中没有的或重要的指标,经过检验排列出在现阶段可预见的综合或单项性能指标最好的一些产榜样。标杆体系特别适合于快速发展的、还没定型的产品。
3.申请条件、样品、检验
(1)标杆产品须经有CNAS、CMA 、CAL认可及省科技厅审核合格并指定的权威检测机构检测证明符合GB7000.5和DB 44/T609- 2009省地方标准相关安全要求及EMC要求。
(2) LED路灯标杆项目分为替代150W 、250W 、400W三种高压钠灯路灯的规格,由企业自行选取参与的规格。
(3)企业在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网站www.gdledia.cn下载申请表,填写好相关资料后向检测机构申请参加标杆体系项目。
(4)资料审核合格后,检测机构向企业发出认可收费单。广东省科技厅对参加该项目的企业补贴其所需交纳的大部分检测费。
(4)企业向检测机构交费后,检测机构派抽样员到各申请企业抽取同一规格的LED路灯样品7只,并随机编号封样。
(3)各参加企业可自愿提供35只与灯具中同批次的LED光源、5只驱动电源用于寿命试验。
(4)要求所有路面测试按GB/T 5700-2008 规定进行测量。
(5)以上说明在实际操作过程可能有调整,解释权归“协会”。
2. 检测项目定义、标准及要求、限值、检测方法及评分
1) 平均系统光效
(1) 系统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