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 2006年5月4日,富士康的网检系统检测到王伟等富士康员工向比亚迪发送了大量的系统文件,公司当即报警。富士康随后请求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法院在比亚迪的办公地点查扣复制了该公司员工柳相军和司少青的计算机硬盘内容。证据显示,该硬盘中有富士康文件头字样的Word文件,以及富士康相关主管人的签字。
2006年6月富士康旗下两家子公司起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控告一些富士康员工在跳槽到比亚迪后,泄露富士康的商业机密,索赔500万,比亚迪一度被认为是“挖墙脚办公室”。
2007年12月富士康表示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的第一批官方鉴定书已出炉,鉴定结果表明比亚迪获取的相关文件中,确有大量文件构成非公知信息。
事件在2008年2月有了变化,郭台铭的正面人物形象遭到了质疑。比亚迪公告称,送交北京鉴定机构的关于比亚迪侵权富士康的资料有被篡改可能,它将无法作为证据被使用。富士康不甘示弱,发起反攻。08年3月,该案件有民事诉讼升级为刑事案件,公安部门已经对涉案人员展开刑事侦查。同年4月,富士康称比亚迪创始人夏佐全已被拘留;次日,比亚迪回应称,夏佐全被拘留4天后因缺乏证据被释放。随后公安机关撤销对比亚迪的调查。
2009年10月,比亚迪掀起了新一轮的反击。比亚迪提出了反诉,称富士康涉嫌贿赂鉴定中心主任任赵军等人进行毁灭和伪造证据。加上原比亚迪一名员工涉嫌接受富士康贿赂,非法窃取密文,双方再陷纷争。2010年初比亚迪再次提出反诉,指控富士康非法干扰比亚迪的生意和经济利益,更指案中被挖角员工曾遭非法禁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