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看热点:集成电路产业急需一场整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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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针对目前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特别是融资难、机制障碍等问题,《推进纲要》提出了八项保障措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整合调动资源,解决重大问题。二要设立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吸引大型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采取市场化运作,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等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三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企业上市和发行融资工具、开发保险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对产业给予扶持。四要推动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落实国发[2000]18号文件、国发[2011]4号文件等政策,加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五要加强安全可靠软硬件的应用,推广使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及整机系统。六要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成立集成电路技术研究机构,支持产业联盟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工作。七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对引进优秀人才的支持力度。八要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吸引境外资金、技术和人才,鼓励境内企业扩大国际合作,整合国际资源,鼓励两岸企业加强技术和产业合作。

  三、关于《推进纲要》措施的几个亮点

  我国历来重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2000年和2011年先后出台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也就是大家所说的18号文件和4号文件。这两个文件对于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是一脉相承的,其主要内容包括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等。《推进纲要》在保持18号、4号文件等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增加了三个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产业发展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整合调动各方面资源,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产业发展情况的变化,实时动态调整产业发展战略。并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

  二是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重点吸引大型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对基金进行出资。基金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基金支持围绕产业链布局,重点支持集成电路制造领域,兼顾设计、封装测试、装备、材料环节,推动企业提升产能水平和实行兼并重组、规范企业治理,形成良性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重点在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企业上市和发行融资工具、开发保险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对集成电路产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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