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英国政府宣布将对在英运营的高收入科技公司征收一项“数字服务税”,这项政策将直接影响到包括苹果、谷歌、脸谱网在内的世界科技巨头。
英国财政大臣Philip Hammond提出了此项征收数字服务税的方案,全球年收入超过5亿英镑(约合44.6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公司需支付其数字服务(不包括网上销售)在英国赚取收入的2%作为国家年度预算的一部分,将于2020年4月生效,预计每年将筹集4亿英镑(约合35.7亿元人民币)。
Hammond表示,这项新税将“狭隘地针对”这些公司 “在英国的创收”。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许多科技巨头和其他公司通过各种避税手段大幅减少了其在英国和其他国家的缴税数额,英国政府发布的这项税收政策似乎试图在法律上使其为避税行为进行补偿,他们谨慎制定了这项新税政策,避免“误伤”到规模较小的科技公司和初创企业,也避免对科技创新的遏制。
早在2012年,一位英国议会委员痛斥了亚马逊、谷歌和星巴克等公司的避税行为,其避税模式主要是将公司在高税收地区获得的营收巧立名目,归入公司在全球设立的低税收地区子公司的名下,进而达到在高税收地区少交税的目的。当时的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Margaret Hodge猛烈抨击了谷歌的北欧业务负责人,说道:“我们不是在指控你违法,而是指责你不道德。”
目前尚不清楚如何准确判定 “在英国的创收”,不过根据英国2018年预算声明,该税将“适用于那些有英国用户参与的活动收入”。
芝加哥洛约拉大学的税法教授Samuel Brunson对此评价,公司很可能无法“最小化”税务居民的数量,但税务居民并不一定是英国这项征税的主要来源,因为许多大型科技公司的总部设在美国,而英国对这些公司的税收能力有限。例如,脸谱网大多数时候没有直接从用户那里获取收入,如果一个广告商付费给脸谱网向英国用户展示广告,这可能不属于“在英国的创收”,所以英国政府可能无法按照现行的规定进行征税。
无论如何,实行此项征税政策能使英国获得超出原来范围的收入,这背后是存在道理的。因为数字服务已经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金融力量,而国际税收制度的广阔轮廓是在过去实体产品和面对面服务占市场主导地位的时候制定的,尽管这项税收政策没有完全抓住21世纪的经济,但至少表明了已经有国家开始意识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