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曾于2018年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不过在当时被否。现如今,这家公司或将被万众瞩目的科创板接纳,不知道这次晶丰明源所做的“准备”是否足够充分。
又一家芯片设计企业申报科创板获得受理。
4月2日,上交所披露了新一批已受理科创板上市企业名单,晶丰明源名列其中。
据了解,晶丰明源曾于2018年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不过在当时被否。现如今,这家公司或将被万众瞩目的科创板接纳,不知道这次晶丰明源所做的“准备”是否足够充分。
LED照明驱动芯片领域领先企业
据了解,晶丰明源成立于2008年,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的研发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LED照明驱动芯片、电机驱动芯片等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
具体而言,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与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前者用于驱动日常LED照明产品,后者则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增加了模组、电源、智能控制系统或加载的各项与智能化等有关系统模块,用于满足智能家居及物联网发展趋势下LED照明产品智能化需求。
截至2018年底,晶丰明源已获得国际专利4项,国内专利149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05项。
据招股书介绍,晶丰明源在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且掌握核心设计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与同行业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内A股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产销量规模位于行业前列,显著高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内企业产量平均值。同时,公司与国内外主要的LED照明企业飞利浦、欧普照明、雷士照明、阳光照明、三雄极光、佛山照明、得邦照明等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
在本次在科创板的上市发行中,晶丰明源拟募集资金为7.1亿元。将主要用于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实控人表决权集中
据资料显示,2018年,晶丰明源申请上市时被否。公司历史上因股权激励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上海晶哲瑞股权也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
发审委针对此事要求公司说明股权代持事项产生的背景及原因,以及是否存在规避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法律纠纷风险。
在最新公布的招股书中,晶丰明源的实际控制人为胡黎强、刘洁茜夫妇。夏风持有公司32.72%股份、上海晶哲瑞持有28.83%、苏州奥银持有1.62%、珠海奥拓持有0.97%。
在公司实控人中,胡黎强直接持有公司35.85%的股份,通过上海晶哲瑞(包括宁波沪蓉杭)和苏州奥银间接持有公司0.40%的股份;刘洁茜通过上海晶哲瑞间接持有公司13.58%的股份。
二人合计持有公司49.82%的股份,直接和间接支配公司64.69%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后,胡黎强、刘洁茜夫妇仍将支配51.74%的表决权,可以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人事、生产和经营管理决策。
毛利率难寻突破点 产品结构单一存风险
2016年至2018年,晶丰明源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67亿元、6.94亿元及7.67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91.53万元、7611.59万元及8133.11万元。
不难看出,相较于2016年到2017年的增长幅度,不论是营收还是净利润,幅度在2017年到2018年都有所放缓。
招股书数据显示,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与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占比最大,近三年占比均在90%以上,其中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贡献了主要的营收;其他芯片产品(公司布图设计的未封测晶圆产品和电机驱动芯片)占比则在逐年提升。
注:公司其他芯片产品包括包含公司布图设计的未封测晶圆产品和电机驱动芯片。2016年至2018年,公司电机驱动芯片收入分别为31.71万元、215.81万元、570.46万元。
然而,具体到毛利率上,公司的主要产品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的水平却是最低的,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和其他产品毛利率均高于这一产品。招股书显示,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产品成熟度较高,下游客户对价格的敏感度相对较高。这一产品毛利率水平随之难以突破。
由于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的产品技术附加值高、市场竞争环境相对缓和、终端产品市场定位更为高端,因此毛利率水平是最高的。晶丰明源于2015年研发成功并推广该产品,历史数据显示,这一产品为公司利润增幅贡献了不小的力量
不过,近三年以来,这一项目的毛利率也呈现出下降趋势:分别为46.80%、40.49%及39.37%。招股书解释为,公司对部分技术较为成熟的智能驱动芯片产品进行促销推广所致,换句话说,晶丰明源降价销售削弱了这一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2016年至2018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31%、22.06%和23.21%,公司毛利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而在去年ipo被否时,发审委同样针对这一情况对公司提出过疑问。
除此之外,由上述数据不难看出,主要产品为LED照明驱动芯片的晶丰明源,对下游行业需求依赖程度较高,因此整体抗风险能力不足。如果LED照明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将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财联社】(研究员 霈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