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年前一起三星Note 7手机爆炸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是:维持原判(也就是二审认定三星承担赔偿但不构成欺诈这一判决结果)
我们知道,有关三星Note7手机自燃、爆炸这一事件曾在几年前引起极大轰动。甚至于出现各大机场明令禁止携带三星Note7上飞机的情况。
虽然这一事件已过去几年,但三星Note 7的用户、爆炸案的当事人回先生的案件却一直在申诉当中。据悉,日前回先生所申诉的“三星Note7涉嫌欺诈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再次驳回了他的申诉。
法院认为,目前并无证据表明三星公司故意向包括上诉人在内的广大消费者隐瞒产品重要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给出了维持原判、驳回申诉人申诉的终审判决。
不过三星Note 7爆炸案的当事人回先生则表示:将考虑继续申诉
2016年,回先生购买了发售不久的三星GalaxyNote 7手机,再使用不到13个小时后,这部刚买回来的新手机就在回先生家中爆炸了。而在3天后,三星公司宣布:“可承诺中国用户使用的Note7的安全性以及可靠性"。但是包括回先生在内的十几位三星Note 7用户均遇到了三星Note 7爆炸或者自燃的事故。
让人匪夷所系的是,三星承诺中国地区的三星Note 7可靠,但是却在国外其他地区召回三星Note 7手机。
那么,对于回先生申诉失败这一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