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官方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14 日,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作出裁决,认为公司、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 34,576.12 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 41,880 万美元,合计 76,456.12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52.71 亿元)。
信息源自海能达公告
据了解,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创立于深圳,现有员工6200余名,是服务全球的专网通信解决方案及设备提供商,专注于为政府与公共安全、公用事业、轨道交通和工商业等用户,提供恰如所需的专网通信产品、服务及通信解决方案,提高应急通信与指挥调度能力,促进通信与管理的融合,提升组织效能。
海能达与摩托罗拉的矛盾早在2017年7月就开始出现。
最初,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起诉海能达的两家全资子公司美国公司和美西公司,认为公司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商业秘密。当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诉讼事件裁定为海能达的双向无线电和中继器侵犯了摩托罗拉系统的4项专利,并发布相关禁令,禁止在美国进口和销售这部分海信达产品。
同年1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上述调查作出了最终裁决,宣布海能达的产品相关专利不侵权,宣布终止本次ITC调查。
直到2018年8月,摩托罗拉又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认为公司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美国版权。其后案件进入证据开示阶段,至2019 年9月,案件证据开示全部结束。
而今,摩托罗拉系统诉讼成海能达的双向无线电,中继器和调度系统侵犯了摩托罗拉拥有的7项专利,此外,海能达的“重新设计”的i系列产品至少侵犯了其中4项专利。
类似当年华为思科案,海能达如何回应?
此次摩托罗拉与海能达的诉讼案与当年的华为思科案类似。2003年,思科公司就曾宣布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华为非法侵犯思科知识产权提起法律诉讼,诉讼内容包括指控非法抄袭、盗用包括源代码在内的IOS软件等20多项罪名。华为立即展开反诉讼,直到2004年7月,思科最终选择撤诉,双方达成和解。
“本次诉讼涉及公司部分 DMR 产品, 公司其他产品未受影响。 公司对本次陪审团裁决表示失望,尊重但不同意本次陪审团裁决。”对此裁决,海能达方面如此表示,“如果伊利诺伊州法院一审判决支持 本次陪审团裁决结果,公司将保留对一审判决进行上诉的权利,以进一步维护公司权 益。公司相信美国司法系统终将对该纠纷做出公正的裁决。 ”
据了解,在海能达披露的2019 年度业绩预告中,公司预计报告期内净利润收入48000万元-58000万元,同比增长0.67%-21.64%。而本次侵权案已构成重大诉讼,法院判罚的76,456.12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52.71 亿元)赔偿金,已达到此前海能达1/3市值,将对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
信息源自海能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