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背景下,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迎来了怎样的“新优惠”?
就在昨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覆盖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8大方面。
这是继2000年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18号文件”)、2011年的《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4号文件”)之后,“砸向”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新一轮重磅利好政策。
而相比于过去直言直语的鼓励、促进等词汇,这一次公布的《若干政策》多了一个前缀——新时期。
在“新时期”背景下,《若干政策》在具体政策细节上又有哪些值得注意的“新亮点”?
首提nm分类标准,“国家鼓励的”最高免税10年
在过去所发布的政策文件中,税收方面对于集成电路的优惠分级以微米(μm,1μm=1000nm)作为标准,包括面向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五免五减半”政策,对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免”代表免征所得税,“减半”代表减半征收所得税)。
而在最新发布的《若干政策》中,集成电路线宽的划分标准变更为nm,更为细分。
具体细则如下:
线宽小于28nm(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免税10年;
线宽小于65nm(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五免五减半;
线宽小于130nm(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两免三减半。
其中,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优惠期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
简单一句话,制程越先进,所获得的优惠力度越大。“这是在鼓励先进制程高端芯片。”云岫资本董事总经理兼IBD首席技术官赵占祥表示。
看到这个消息,相信很多企业和投资者已经在狂欢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涉及的企业和项目除了集成电路线宽门槛,还有另一道门槛,即“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至于哪些企业能够跨入这道门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同相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