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电DRAM专利案将迎来终结,晋华申请无罪宣判

OFweek电子工程网 中字

随着联电与美光在几个月前达成和解,晋华方面也传出新进展,现在美国政府已经结案,晋华将“基于政府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其指控”申请宣判无罪,为这场跨时四年的专利纠纷案做最后的谢幕准备。

美国当地时间4月4日,在晋华与美光诉讼的最新庭审中,晋华辩护律师Jack DiCanio表示,合作方联电向晋华提供的DRAM技术并非是窃取的,检方并未证明晋华知道或打算与联电联合窃取美光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在本次庭审中,DiCanio告诉法庭,现在美国政府已经结案,晋华将“基于政府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其指控”申请宣判无罪。

此案是源自2017年美光指控曾在该公司工作过的三名员工在加入联电时窃走了其技术,台中地检署对相关员工及联电提起诉讼。美光认为三位参与DRAM 合作案的台湾地区美光前员工,违反与联电签订的雇佣合约与声明书,携带前公司资料进入联电并工作时参考,又将机密资料转给晋华。

在此前,联电与福建晋华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开发两代动态随机存取记忆体(DRAM) 制程。协议开发的DRAM 制程并非最新技术,而是与2012 年量产技术相似的旧技术。除此之外,美光在同年又在美国对联电、晋华提起诉讼,美国司法部进入调查。

2017年2月,中国台湾司法部调查局突袭了联电办公室,查获一些电子设备等物品,美国方面就这些物品作为证据来指控晋华与联电密谋让前美光员工陈正坤等窃取DRAM相关专有技术。

本次庭审也是围绕这些证据来展开,这次审判的争议之处在于,晋华是否相信联电对于证据的说法。

DiCanio在庭审中称,在这次突袭之前,晋华并不知道相关的几名前美光员工拥有美光的商业机密。而联电方面在被突袭后也立即向晋华保证,如果这几位后来加入联电的员工曾窃取美光机密,这些机密将不会用于为晋华开发的DRAM项目中。

然而突袭后,联电告诉晋华,“一些工程师,他们来为我们工作时可能带走了一些美光信息,但我们的管理层并不知道这一点,”DiCanio说。“晋华与联电合作开发DRAM技术,他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后者,考虑到联电在行业内的地位,晋华根本就不相信他们参与了这一切。”

他表示,晋华在2016年底决定聘用陈正坤(被起诉的三名员工之一),由于一些手续办理问题,正式聘用合同日期是2017年才开始,他也曾告诉晋华,“并未使用任何包含美光机密信息的专有技术。”在此承诺上晋华聘用了他。

值得注意的是,在审判初期,前美光信息安全官作证说,在当事几名员工离开公司后,他的团队发现其中一人从公司的笔记本电脑上下载了数百个文件并运行数据擦除软件。几天后,法官被告知,当调查人员突袭联电时,一名前美光员工将他的手机交给了一名同事,可能试图隐藏证据。

晋华放弃了陪审团审判权,除两项经济间谍罪外,还被控串谋盗窃商业机密。美国政府此前曾表示,如果晋华被定罪,该公司将面临没收和最高超过200亿美元的罚款。

一方面,晋华则至今仍在美国的“实体清单”上。对此,DiCanio认为受到了美国政府的不公正对待。

去年10 月28 日,联电认罪窃取美光商业机密一案,遭美国司法部处以6000 万美元罚金。联电当时指出,和解协议中美国司法部同意撤销对联电包括共谋实施经济间谍活动、共谋窃取多项美光营业秘密和专利有关等指控。联电承认侵害一项营业秘密,同意支付美国政府6,000 万美元罚金,并3 年自主管理缓刑期间与司法部合作。

去年11月26日,联华电子于官网发布公告称,联华电子与美光科技今日宣布达成全球和解协议,双方将各自撤回向对方提出之诉讼,同时联电将向美光一次支付金额保密之和解金,双方并将共创商业合作机会。联电在公告中称,和解金将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1月27日,台中地院二审撤销原判,改判联电罚金2000万元新台币,缓刑2年。另外,改判联电员工戎乐天无罪及公诉不受理、何建廷及王永铭各判1年、6月徒刑,两人均缓刑。

据台媒6日报道,在日前的台湾地区检察总长会议上,多数意见对二审判决有所质疑,台湾高检署日前提起上诉,官司再现变数。

对此联电今天回应,公司员工在春假前收受检察官声明上诉,但上诉对象并不包括联电,涉及联电的部分已确定,诚挚希望司法能尊重告诉人的意愿迅速结束本案。

联电重申,公司已与美光达成全球性的和解,双方并在全球各地撤回对对方诉讼,且建立长久商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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