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消息,证监会官网发布《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显示,比亚迪半导体要结合控股股东比亚迪股份的同类产品采购数量、价格及关联占比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是否存在大股东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申报材料显示,比亚迪半导体子公司——济南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向第三方购买晶圆生产线及土地等资产,本次购买的设备主要为8英寸晶圆芯片生产线设备。目前,多数国际主流半导体设备厂商已将资源更多投入在12英寸设备的研发及生产上,已停止或减少8英寸晶圆设备的生产。比亚迪半导体未充分说明在此情况下仍大规模投资8英寸晶圆设备采购的合理性。
在第二轮问询回复中,比亚迪半导体两次预测差异较大。例如前次预测,济南项目晶圆产量为16万片时,公司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0.67亿元;此后,在公司向深交所提交的专项说明中,预测晶圆产量为15.81万片时,公司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2.77亿元。
此外,中介机构对比亚迪半导体关于资产收购相关事项的核查结论表述为,“若未来业务的开展与管理层的销售规划不一致,则可能会导致增加关联方交易规模及比例”“在公司的一系列假设基础上,不考虑假设范围外的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管理层关于折旧摊销、股份支付、利息支出等三项支出不会导致发行人2021年、2022年业绩亏损的结论具有一定合理性”。
对此,证监会要求比亚迪半导体补充说明九个相关问题,包括:相关资产的评估方法及评估过程,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此次收购资产的设计产能与测算产能是否匹配;相关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股东购买资产是否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36所规定的经营性资产的范围;资产出售方出售相关资产的原因、背景;大规模投资8英寸晶圆生产设备的商业合理性,相关设备是否面临淘汰及跌价风险;两次预测的假设条件、测算方法、测算结论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相关资产尚未与原有业务整合、尚未运行的情况下,未来业绩预计的合理性、整合未达预期的风险及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购买资产用于制造的产品与原采购产品对比情况,说明相关资产购买是否能有效替代外购产品;新能源行业退坡政策、汽车厂商受疫情及相关零件短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风险提示。
另外,证监会还要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结合收购资产规模超过比亚迪半导体资产规模,且尚未运行的情况,在公司未出具盈利预测的情况下,说明向交易所提供的首发申请文件中相关核查意见是否审慎、是否勤勉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