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MCU大厂时任董事,被重罚61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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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证监局公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077)时任董事俞鹂因内幕交易,被重庆证监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369,441.16元,同时按照“没一罚三”的规定,并处46,108,323.48元罚款,罚没金额合计超过60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重庆证监局2023年开出的第二张罚单,无独有偶,今年的第一张罚单也是因为内幕泄密,涉及上市公司同样也是国民技术。

高管获悉内幕,手机号和IMEI号露“马脚”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12月,POSCO CHEMICAL Co.,LTD(以下简称浦项化学)向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民技术控股子公司)表达了进行业务技术,特别是人造石墨技术交流的想法,这一想法得到了国民技术公司的积极回应,双方随后开展了一系列的互动交流活动。2021年5月29日,国民技术同意与浦项化学签订《合作意向书》,约定双方在新能源业务上的初步合作意向。2021年5月31日,国民技术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称,公司与浦项化学签署《意向书》,浦项化学拟通过受让国民技术所持深圳斯诺或其子公司部分股权、或成立合资公司等形式,与国民技术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业务领域开展合作。

此外,在2021年4月23日国民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孙某彤向俞鹂等参会董事提及为增强人才竞争力,正在研究股权激励方案。5月6日,国民技术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其中一个议题是股权激励工作安排。5月20日,国民技术召开新一届董事、监事现场见面会,会上孙某彤提及国民技术为增强人才竞争力,将会实施股权激励。5月31日,国民技术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披露了筹划股权激励事项。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信息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俞鹂作为国民技术时任董事,因现场参加了会议,知悉了国民技术与浦项化学合作事项,也知悉了股权激励事项,系内幕信息知情人。

处罚决定书还显示,俞鹂在获悉内幕信息后,并没有使用自己的股票账户在信息披露前交易,而是使用了何某英、方某花的股票账户提前建仓。

2021年4月27日至5月25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俞鹂利用何某英账户买入国民技术股票588,800股,利用方某花账户买入国民技术股票516,700股,两个账户合计买入国民技术股票1,105,500股,合计成交金额7,745,597元。

在国民技术进行公开披露利好消息后,该公司股价上涨,何某英、方某花账户又进行了卖出操作,当初买入的1,105,500股国民技术股票全部抛售,合计成交金额23,145,264.24元,上述2个账户累计获利15,369,441.16元。

据重庆证监局复核认定,俞鹂华为mate20手机的IMEI号为867458053XXX485,内置SIM卡号为13911XXX989,为俞鹂日常工作、生活常用号码,与何某英、方某花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国民技术股票的手机信息一致,因此认定“白手套”股票账户正是俞鹂本人实际操作。重庆证监局称,俞鹂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控制何某英、方某花2个账户交易国民技术股票,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俞鹂代理人在听证会中提出对俞鹂处以“没一罚三”的处罚明显过重。重庆证监局表示系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没收俞鹂违法所得15,369,441.16元,并处以46,108,323.48元罚款。

一顿饭引发“股市泄密案”?

在7月4日重庆证监局发布2023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余鹏、王佳、汤佩芬三人利用国民技术“定增”的内幕消息,突击买卖股票、为个人谋利,相关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其中,涉案关键人物余鹏是国民技术“定增”内幕消息的知情人,原本是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友钴业”)战略投资中心的副总经理。王伟为余鹏配偶,汤佩芬为余鹏夫妇的熟人。

根据处罚决定书,2021年7月5日,国民技术董事长孙迎彤一行乘飞机抵达杭州,专程拜访华友钴业董事长陈雪华。次日上午,交谈之中,孙迎彤受陈雪华启发,“认为自己也可以尝试走‘定增’这条路来提高对公司的控制权。”

中午时分,时任华友钴业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经理的余鹏,和孙迎彤一起在华友钴业食堂用餐。席间,孙迎彤曾请余鹏介绍熟悉“定增”业务的券商。据悉,饭后余鹏通过人脉联系到华泰证券投资银行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和孙迎彤见面后,就将相关情况告知余鹏。

此后一周,国民技术方面每天高效推进有关“定增”事宜。2021年7月12日当日收市后,国民技术即申请停牌,发布《关于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同日,国民技术与中联评估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在知悉内幕信息情况方面,余鹏是在2021年7月6日因给孙某彤介绍券商华泰证券并因工作关系持续关注国民技术而知悉国民技术筹划控股权变更事项。2021年7月10日,余鹏将该事项告诉配偶王佳。2021年7月11日,王佳和余鹏去汤佩芬家做客,将该事项告诉汤佩芬。

在国民技术申请停牌前一天,汤佩芬账户陆续被转入约4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有余鹏夫妇转入的90万元。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汤佩芬账户累计买入国民技术股票200,900股,成交金额4,068,431元。

2021年7月20日,国民技术复牌当日,汤佩芬账户卖出国民技术股票200,900股,成交金额5,027,121元。经计算,累计盈利950,024.66元,其中余鹏、王佳夫妇获利273,000元,汤佩芬获利677,024.66元。经查证,汤佩芬用手机下单交易国民技术股票,交易用的手机号码为18005XXX909。汤佩芬本人使用的18005XXX909手机信息与证券账户委托交易国民技术股票的手机号码一致。

关于余鹏等三人的相关行为,重庆证监局提到,有相关微信聊天记录等材料为证。最终,三人通过内幕消息非法获利的95万元被全额没收。此外,另又被罚款95万元,罚款由余鹏夫妇和汤佩芬各承担一半。

阅读延伸:股市内幕交易的危害

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股市内幕交易违法!

这是因为上市公司的股价会受到利好或利空消息的影响,由于信息不对称,如果内幕消息知情人在公告前提前布局,那么将显著增大自己的盈利机会,从而减少其他投资者的盈利机会。

因此,为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股市内幕交易在世界各国都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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