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乘用车生产商销量排行榜(2月国内外销售批发数)
方便充电是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前提条件
新产品上市前,应解决影响市场销售的最主要因素,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是要能方便充电。如果满足不了这个条件,用户宁可买燃油汽车,用户最想用在自家或小区内的充电桩,这样充电最方便。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没有这个条件其节能减排的功能会大大削弱。其次是用在各类停车场内安装的充电桩,也比较方便。充电站仅相当于汽车备胎,应急时才需要,因为在充电站充电用户有花费大、浪费时间、缩短有效行驶里程等弊端。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政策的最大缺陷是:没有规定优先为用户安装自家和停车场的充电桩。而政府和供电系统却热衷于建设各类充电站,这是为了显示政绩和赚钱。另外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初期,充电桩数应大于保有量,但规划到2015年只计划建设40万个充电桩,无法实现规划的5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目标,因为无法满足新能源汽车用户对充电的期望,中国障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主要因素是政策的缺陷!
关于经销商亏损问题
上个月的市场分析我写了“山雨欲来,应未雨绸缪”后,接到很多电话,要求写得更具体点,由于版面的限制,就每月写一个问题。先谈新车销售的问题:其实汽车品牌销售本身涉嫌产品的纵向垄断,但它是全世界汽车厂家主要的销售模式,因为汽车是世界上产量最大的复杂机器,各厂家要确保售后服务无纰漏,否则造成的社会矛盾会很大,也影响品牌形象。发达国家法规都给汽车品牌销售的纵向垄断豁免,但在法律上还有很多限制条款,以保护市场各主体间的充分竞争,有效平衡厂商和经销商的关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确实不够完善,它强化了汽车厂商的垄断和控制地位。后来虽有《反垄断法》出台,也有相应的规定,但大多数厂家没执行。本来被豁免的垄断行业应最先出台反垄断细则,但我国至今没出台汽车行业反垄断实施细则。
媒体一直在报道我国经销商亏损,这里有厂家的问题:如我国4S店卖新车平均返利偏低、要求建豪华的4S店;对经销商压库,还不承担压库的贷款利息、仓储费等开销;不许跨区销售等垄断做法。经销商也有问题:如抬高新车销售摊的折旧费、管理费等,销售同时获得的保险返利、收的各类代办费、装潢装修利润的分成等收入不算在整车销售收入中,把所有流动资金都算作贷款等压低销售利润。对4S店目前运行的调查结果是,绝大多数经销商卖新车赚钱,只有极少数经销商卖新车亏损,从总体上来说,由于配件垄断,汽车经销商是大赚钱的,才造就了在世界上中国经销商集团最强大,所以还有媒体以偏概全的瞎炒作的问题。全世界汽车的销售利润率都较低,但应做到经销商卖新车的平均利润,应占到4S店总利润的15%以上,以免打破配件垄断后,4S店的利润下降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