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第51731号复审决定,裁定由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提出的,针对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的发明名称为“半导体器件及其制作方法、及半导体鳍制作方法”(FinFET专利)的ZL201110240931.5号发明专利,维持专利权有效。这也意味着,在中科院微电子与英特尔的交锋中,中科院微电子所再度获胜。
早在2018年3月,英特尔针对这件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9年1月的决定中,维持中科院微电子所的该专利有效,英特尔的第一次挑战失败;
2020年1月,英特尔发起了第二次挑战,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0年8月的决定中,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英特尔成功的无效掉了这件专利的权利要求8、10、14,但是中科院微电子所在权利要求1-7、9、11-13维持该专利有效。
而这一次也是英特尔第三次针对这件专利进行的无效宣告请求。此次英特尔提交的证据材料十分丰富,涵盖了专利和非专利文献。而中科院微电子所提供的反证材料证实了自己的专利能够经受考验,这不仅证明了中科院微电子所在FinFET这一领域具有全球领先的研发能力,更是在专利布局上居于世界领先的位置。预测未来英特尔或许会再次启动新一轮无效程序,笔者也将保持关注。